11周6日:士师记 13-16章 败于自己手中的参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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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十三章开始带出了最后一个恶性循环。这时期的焦点人物是参孙,他的一生好象神话一般。参孙刚出生就被神祝福,有敬畏神的双亲,得神的恩宠,具超自然能力,得国家人民爱戴。他本是一个幸福的人,可惜,他违背了作拿细耳人的守则,要取非利士女子为妻,又屡次“意气用事”。结果,就在他生命结束前,他被弄瞎了眼睛,流离贫困,他成了“爱情的奴隶”。他可撕裂狮子,以驴腮骨杀逾千非利士人,临死时杀死的人比他生平所杀的更多。然而,他却是失败的,他的失败并非败于无恩赐、能力,也非命运与际遇,他甚至不是败于一个女子大利拉手上,乃是败于他自己手中──他对神不顺服,常与神讨价。他克服不了自己的情欲,随便放纵自己,在婚姻上只以外表、样貌、喜欢为大前题,并没有考虑神的心意。临死时,充塞自己头脑的只是“复仇”,完全没有考虑神的荣耀。

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 – 十六章
参孙:应许之子强大的勇士可怜的囚犯
献 身胜 利失 败

“英雄难过美人关”,在婚姻、性方面缺乏节制,不按神的“本子”(原则)办事,是导致无数伟人殒落的原因。参孙是其中的一个表表者,大卫也是另一个例子。中国三国时代之吕布,也是败于“美人关”。除他们外,你还能举出一些近代之“名人”吗?

主在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八节说:“多给谁,就向谁多取,多托谁,就向谁多要!”参孙有很大恩赐,可惜他的恩赐只为己用──为发泄自己的怒气、为报仇、为满足自己的私欲,结果神不再用他。请思想,神给了你什么恩赐?你准备怎样使用那些恩赐?

 金句: 士师记十三章十八节

6 thoughts on “11周6日:士师记 13-16章 败于自己手中的参孙

  1. 参孙是个很有争议的人物,拿细耳人的条例他全部违反,然而在希伯来书中称参孙为信心的伟人。我们常常对神所拣选的器皿有很高的要求,我的良师益友Donna教导我,神可以使用任何一个器皿成就祂的事,将来在基督审判台前,我们各人要自己面对主。所以,重要的是自己有没有走在神的心意中,有没有在神所托负的事上忠心。

    我每次看到参孙这样一次次被大利拉欺骗出卖,心想参孙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?该多好色才变得这么弱智!他被挖去双眼,手脚被铐,应该不知道当头发长回来时力量也回来。临死前他呼求神给他最后一次力量,神使用他击杀了三千个非利士人。我相信他最后这个信心的呼求是他被列为信心伟人的关键。

    每个人生命的成长都有一个过程,所以我们的确不应该论断人,而是努力在圣灵的引领下自己先成为一个在神眼中对的人。

  2. 参孫在未出生前就被神揀選為拿細耳人,是服事神的人。可惜他無法勝過肉體的情慾,以致眼睛被仇敵弄瞎。雖然他後來向神呼求,殺了仇敵比以前還多,卻是也賠上自己的性命。這提醒我,不可倚靠自己天然的能力,為所欲為,乃是要靠主和聖靈的帶領,方能成事。否則像参孫下場,真是悲壯淒涼!

  3. 参孙是在母腹中就特蒙神拣选的人,可是身为拿细耳人,每一条拿细耳人的诫命都违反。在他身上我特别看到神的主权与恩典。神爱我们,拣选我们,使用我们,无一处我们可以自夸。昨晚查经我们讨论我们自己会不会成为卖主的犹大?我相信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,有圣灵的引领和保守,是不可能的,参孙的身上也印证这一点。参孙虽然有许多肉体上的软弱,对神的信心是强大的,被非利士人凌辱过程中相信他有痛彻的悔改,抓住最后的机会向神呼求,死时所杀的敌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。我盼望我自己,我所爱的亲友都有清洁敬虔的心,不要顽梗悖逆。我们蒙召有什么好自夸呢?虽然蒙拣选的人神会保守我们到永生,但是一再偏行己路免不了像参孙一样,自己受苦,被仇敌羞辱。

  4.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,耶和华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。士13:1

    百姓第七次的悖逆,还是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,但却没有提到拜哪个偶像,因为他们的问题不是外面的偶像,而是里面失去了分别为圣的实际。神对百姓的第七次管教,是使用非利士人来对付但和犹大支派。过去每一次管教,都是百姓忍受不了仇敌的欺压,回转呼求神,这次虽然非利士人辖制百姓的时间最长,但百姓却忍了四十年也没有呼求。不是百姓的受苦能力越来越强,而是属灵的黑暗越来越深。因为在这四十年里,非利士人并没有大规模进攻中央山地,而是借着贸易和通婚来渗透、掺杂。所以虽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,但犹大支派和但支派却没有像在亚扪人手中那样,而是甘心接受既成事实、伏在辖制之下,既不觉得很苦恼,也不觉得需要向神求告。今天许多习惯于与世界掺杂的信徒,也同样是在非利士人辖制下得过且过,在属灵的黑暗中苟延残喘,既没有分别为圣的实际,也没有从神而来的平安喜乐。虽然百姓并没有呼求,但神的恩典和信实绝不会因着人的属灵麻木而改变。神对我们的拯救,都是在我们还没祷告之前就开始的;他在开始管教的时候,也提前准备了救恩;他把百姓交给非利士人的同时,也预备了参孙的出生:所以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的时候,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。

  5. ”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,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。那时,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。“(士师记‬ ‭14‬:‭4‬ )

    参孙好色,一生败在女人手中。他从未表现过要拯救以色列人,甚至临死前求神再给他一次力量,仍然是为报双眼被挖之仇。但是神使用他拯救以色列,做以色列士师二十年。参孙的故事让我看到,上帝可以使用任何人成就祂的计划,但是像参孙,虽然未出生就被特别拣选,有敬虔的父母,拥有得天独厚的恩赐,一生却只为满足自己,屡次被所爱的人欺骗,死得虽然壮烈,却也悲惨。

    人生短暂,既然知道神在掌管一切,顺服神得蒙神喜悦,今生也蒙祝福。而悖逆神既便得到短暂的世间福乐,如果神任凭不管,成为神手中的工具,这样的一生多遗憾啊!

  6. 士师记16: 8 参孙求告耶和华说,主耶和华啊,求你眷念我。神啊,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,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。
    29 参孙就抱住托房的那两根柱子,左手抱一根,右手抱一根,
    30 说,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。就尽力屈身,房子倒塌,压住首领和房内的众人。这样,参孙死时所杀的人,比活着所杀的还多

    参孙是个大力士毋庸置疑,可惜他做为一拿细耳人纵观经文,平生只有两次向神祷告,(而且均是为满足自己的需求,并不是为神的国,神的义,实在惭愧,我也是如此)一次口渴,另一次是在落入被非利士人囚困羞辱,却无力自救的情况下。其他时候,更多的是神的灵感动他,参孙没有像其他拿细耳人一样,与神之间有美好的互动!参孙两次祷告神都特别恩待他,应允他所求。两次都是用神迹回应他,第一次地裂开口出水,而且出水不是暂时的,而是出水直到如今。第二次更是在参孙失了他大力气情况下,杀了比他平生杀的更多的非利土人。从这里可看出,神拣选人,不是看你有多少恩赐才能,而是更看重我们是否愿意顺服,参孙从小不剃发,不喝清酒浓酒表明了他愿意归神做拿细耳人,后来他头发被剃(不管被动或主动,终归是参孙自己悖逆神了,)可参孙悖逆后果有点大,不但没有悔改机会并且还赔上了自己的性命。这也给我一个提醒,自己要常常警醒,反省自身是否走在神喜悦的道路上,才不致失脚。要常常喜乐,不住祷告,凡事谢恩,阿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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